一、 单位概况及职能: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为正县级机构,内设6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共8个工作部门。共有在职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主要职能为:(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四)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五)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申诉和意见;(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法、检”两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七)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任免;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九)受理人民群众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表:
2014年县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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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办公室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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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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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划数 |
项目类别 |
计划数 |
一、上年滚存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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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3,695,806 |
经常性结余(事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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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1,780,284 |
专项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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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525,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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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项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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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5,095,80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389,630 |
经费拨款 |
5,095,806 |
二、项目支出 |
1,400,000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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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补助类项目 |
1,400,000 |
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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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费项目 |
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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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修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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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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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购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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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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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会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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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各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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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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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5095806 |
本年支出合计 |
5095806 |
三、 沁水县人大“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4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沁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元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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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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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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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
100000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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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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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沁水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4年本单位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为5095806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806元,项目支出1400000元,项目支出主要是人大会议费600000元,代表工作6500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50000元。
201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5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