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括及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沁水县委、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沁发【2009】19号),设立沁水县交通运输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沁政办字【2012】53号文件,关于印发《沁水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行政编制7个,工勤编制1个。其中副处级1个,正科级1个,副科级2个,总工程师1个。县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股、综合股,路政所,总支办,公路股,工程股,交通战备办公室,农村公路质检办。
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和县交通企业进行管理、领导和协调全县所属公路的行业管理,宏观调控全县交通系统并负责交通战备的部署和应急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沁水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无下属单位预决算。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基本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沁水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收入122568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68469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沁水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支出89992402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067元,占支出的2.00%;项目支出88555335元,占支出的98.4%。
1、基本支出1437067元。其中:人员经费11961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务经费2408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88555335元。其中:县乡道路水毁恢复工程18610000元,唐固线沁水段改造工程3567982元,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费1310000元,迎白旅游公路工程66504420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沁水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695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5305元,减少6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度决算数0元,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形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度决算数7695元,比上年增加7695元。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决算数0元,比上年支出减少23000元,减少100%,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所有公务接待费都有出差人自己承担。全国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沁水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74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支出的各项资金。
2、政府采购情况
沁水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采购预算93000元,实际采购支出总额91000元,占采购预算97.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7.8%;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及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所以为零。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沁水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3辆。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