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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直工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5-05-06 00:00:00 信息来源:

  沁水县直工委概括

  机构全称: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级别:正科级。系统类别:党委。机构类别:党委工作部门,主管部门:中共沁水县委员会。内设股室两个,即办公室、综合科。财政拨款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单位职工9人,其中在编5人,储备4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办公电话4台。县直工委所辖党组织142个,其中:党委4个,总支8个,支部130个,直属支部63个,党小组181个。党员总数2355名。

  主要职能:

  (一)提出和制定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根据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指导和组织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协同县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实施、监督、检查县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负责各总支、支部班子的组成人员的考察、审批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四)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单位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领导县直纪工委的工作,领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处分违纪党员。

  (五)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审批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七)加强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联系和协调。指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向县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沁水县直工委201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