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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拘留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5-05-13 00:00:00 信息来源:

  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的任务是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全,组织被拘留人员从事适当劳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等教育,使其成为守法公民。拘留所是拘留处罚的执行场所。依法被决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审查的人员由行政拘留所拘押。

 

  沁水县拘留所新建于2006年10月,位于沁水县龙港镇东石堂村,距县城中心5.5公里,全所占地面积333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为办公区、拘留区两部分,内设拘室5间,年拘押量300余人全所共有民警5名,大专以上学历4人,职工2名,平均年龄39岁。建所以来,我所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发生。2004年至2005年连续两年被省公安厅评为“达标拘留所”;2007年3月被省厅评为“三级拘留所”,被市局评为全市监所“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3月被省厅评为“二级拘留所”,被市局评为“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3月被省厅评为“二级拘留所”;2010年1月被县公安局评为“2009年度先进集体”,2010年3月-2011年被省厅评为“二级拘留所”2013年度被市局评为全市优秀单位,2014年度被县局评为优秀先进单位。

                             
  附件:沁水县拘留所201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