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沁水县职工失业保险所主要职能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我所现有9名在编人员,设有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稽核室、统计室、发放室。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沁水县职工失业保险所隶属于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独立财务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沁水县职工失业保险所2016年收入预算83.14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83.140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82.14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66万元。
基本支出按2016年1月实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维护、设备维修和购置等工作。
3、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和去年预算比)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2.3万元,和去年预算相比减少了0.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1000元。
4、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可以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