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沁水县红十字会系全额事业参公单位,隶属沁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组织社会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援助,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的宣传、组织和供髓者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现设有办公室、财务股二个内设股室。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沁水县红十字预算单位就本单位一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沁水县红十字会2016年收入预算36.97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36.970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36.97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41万元。基本支出系按 2016年1月实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2、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沁水县红十字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和去年同期预算相比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等。
3、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