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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8 18:06:44 信息来源: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编报范围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四、名词解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2、研究拟定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大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3、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4、促进全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5、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6、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地膜、农药许可及监督管理。参与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7、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8、承担全县农业防灾减灾的工作;9、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单位构成包括-----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机关本级、沁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沁水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沁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沁水县种子管理站、沁水县种子服务站、国营沁水县农作物良种场、沁水县病虫害防治专业队八个预算单位。
  
  (三)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沁水县农业委员会一个单位,无下级附属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7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8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9表
 
  (十)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0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43149915.52元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总收入43149915.52元,其中本年收入38705404.31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168877元,系沁水县农业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7年增加1230982.88元、增加3.6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委新承担以前年度没有的中央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以及工资正常调资等。
 
  (2)其他收入3536527.31元。系沁水县农业委员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减少1269843.74元、降低26.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委不再承担如农村煤层气补助资金等项目。
  
  (3)年初结转和结余4444511.21元。系沁水县农业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43149915.52元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总支出43149915.52元,其中本年支出33492164.4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2965.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0948.9元、降低5.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2)农林水支出30874513.36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防灾减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等方面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9599766.36元,减少23.7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调整了中央和省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我委承担项目减少等。
 
  (3)城乡社区支出217950元,主要用于我委承担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795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涉及统筹整合资金,是我委承担项目财政给予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属于农林水等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1400元,主要用于我委承担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14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涉及统筹整合资金,是我委承担项目财政给予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属于农林水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865336元,主要用于我委承担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14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涉及统筹整合资金,是我委承担项目财政给予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属于农林水等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9657751.06元,主要是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等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69842.9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1102965.1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55236.1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134932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9408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等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支出78942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4530.1元,主要用于农技特岗人员1-3月份工资福利各项保险缴费等支出。
 
  2、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27820141.86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19699699.86元,增加242.5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追加拨款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财政拨款381400元,较2018年初预算增加3814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涉及统筹整合资金,是我委承担项目财政给予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属于农林水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865336元,较2018年初预算增加865336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支出涉及统筹整合资金,是我委承担项目财政给予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属于农林水等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10566730.43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79921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22669元、津贴补贴79149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628.2元、绩效工资1028763元、职业年金缴费5593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32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9423元、住房公积金491184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1605099.07元,主要包括离休费75892元、抚恤金31964元、 奖励金930040、生活补助320628等。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962887.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611.13元、印刷费10623元、咨询费30000元、取暖费57386.5元、水电费26711.34元、差旅费153380.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85.87元、维修(护)费67894元、工会经费88241元等。 
 
  4、其他资本性(类)支出6560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560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沁水县农业委员会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沁水县农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局批复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3743.8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58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12042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4074元,增长29.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785.87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9214.13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1589.73元,减少31.0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因公出国费主要用于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支出。2018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5785.87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58.95%。截至2018年底,沁水县农业委员会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只保留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为晋E64677,其余4辆系未在固定资产中核销。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度,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7958元,接待批次30次,接待人数200人。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41.05%。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958元,接待批次30次,接待人数200人。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五)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沁水县农业委员会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6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470000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55.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在决策方面。沁水县农业委员会有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思路,但未具体到时间安排、资金安排、人员安排,不利于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在管理方面。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虽然针对重点工程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但未能具体到相关项目,对重点工作范围管理、重点工作时间管理、重点工作成本管理、重点工作质量管理、重点工作人力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沟通管理、重点工作风险管理七项内容未具体明确,容易造成具体工作未细化管理,导致重点工程进度比较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规划财务管理、强化支出管理、严格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健全监管体系。制定修订财务监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规范、安全运行保障。
 
  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大对项目完成跟踪监管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足额到位,促进项目管好用好资金,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从而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针对重点工作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主要从重点工作范围、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等对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加以完善。
  
  (六)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69447.36元,比2017年减少6474.29元、降低6.6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管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做到与2017年度基本持平,略有降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无此项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只留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为晋E64677,其余车辆系未在固定资产中核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指为保证农业正常发展,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各类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沁水县农业委员会的专项业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沁水县农业委员会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沁水县农业委员会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沁水县农业委员会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沁水县农业委员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沁水县农业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沁水县农业委员会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