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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8 18:26:3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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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编报范围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四、名词解释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职责为:
  
  1、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工作;
 
  2、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
  
  3、负责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村镇管理的工作;
  
  4、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6、 负责城市建设的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8、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50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实有行政编制人数7人,事业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事业编制人数54人,内设13个股室。
  
  (三)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住建局机关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1表
  
  (三)收入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3表
  
  (四)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8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9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cs05表
 
  (九)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66143633.42元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总收入266143633.42元,其中本年收入257389935.59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7389935.59元,系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7年增加58503448.26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8753697.53元。系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及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266143633.42元 
  
  住建局2018年度总支出266143633.42元,其中本年支出146086478.4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863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8834元、减少16.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2)节能环保(类)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污水及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29000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2018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列入部门预算和处理量增多。
 
  (3)城乡社区(类)支出117799551.4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比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9244090.9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增加。
 
  (4)农林水(类)支出9121097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城乡清洁及农村一事一议等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减少22900537.5元,减少71.5%,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工。
 
  (5)住房保障(类)支出4517200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6611727.1元、减少91.1%%,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项目减少或完工。
  
  (6)结余分配0元,主要是住建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交纳所得所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20057154.96元,主要是住建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等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住建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77483.42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648630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减少106698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2632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支出。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62231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职工人员保险支出。
 
  2、节能环保(类)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污水及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29000元,增长30%;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3560000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列入部门预算和处理量增多,预算调整。
 
  3、城乡社区(类)支出
 
  城乡社区类支出84019780.7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42479767.72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是2018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增加,调整预算。
 
  4、农林水(类)支出
 
  农林水(类)支出9121097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城乡清洁及农村一事一议等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减少22900537.5元,减少71.5%,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工;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9121097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类)支出4517200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6611727.1元、减少91.1%%,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项目减少或完工;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4517200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97570775.7元,主要是住建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等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住建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2928371.3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83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归口管理离退休人员支出和职工人员保险支出。
 
  2、城乡社区(类)支出
 
  城乡社区类支出2626541.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2018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增加。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住建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住建局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局批复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3240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408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8000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32408元、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8000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减少4408元、减少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住建局因公出国费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的支出。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计划,2018年度共执行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住建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截至2018年底,住建局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8年度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因公务需要发生的车辆购置税。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度,住建局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元.  
 
  (五)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住建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住建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2.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主要问题是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专项资金支付不及时、预算编制精确性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快专项资金时效性,对专项资金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实施进度、实施合同、工程变更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按制度规定支付各类款项。
  
  (六)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住建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081.37元,比2017年减少241131.26元、减少29.2%,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沁水县住建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19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沁水县住建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住建局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住建局人员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住建局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住建局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住建局离退休干部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住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住建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住建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住建局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住建局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住建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