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26 08:52:57 信息来源:

  目      录
 
  一、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能
 
  (二)单位构成
 
  二、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表一)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表二)
 
  (三)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表二附一)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表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四)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四附一)
 
  (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业务费计划表(表四附二)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表四附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五)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表六)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表七)
 
  (十二)部门预算采购表(表八)
 
  三、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职能
 
  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全额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能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强制拆除不符合县城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环境保护、水务、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交通管理(非机动车)等领域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表一)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表二)
 
  (三)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表二附一)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表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四)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四附一)
 
  (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业务费计划表(表四附二)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表四附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五)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表六)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表七)
 
  (十二)部门预算采购表(表八)
 
  三、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沁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4.4万元,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474.4 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474.4 万元,占总支出的 100 %;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47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 7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经费等工作 。较2018年减少95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采购项目的减少。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基金预算。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3 万元,与去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去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与去年预算数一致。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 2 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金额 215 万元,并对2017年1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自评价金额 16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