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进场交易受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凡列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入中心场所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未列入目录自愿进入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中心场所交易的政府分散采购项目适用于本流程。
第二条 进场交易项目均需进行项目入场登记。
第三条 建设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受理流程:
(一)提交交易资料
招标人办理进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形式核验,领取现场监督委托书和招标人代表委托书,确保交易项目符合进场交易管理要求。
需要提交的资料细化如下,请各招标人提供:
房建市政类项目:
1、勘察、设计招标应提供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
2、施工、监理招标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豁免清单里面的招标人需填写情况说明)、项目报建表、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财评报告(县级资金需具备)、招标控制价、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
3、政府投资的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应提供初步设计审批文件、EPC项目需要有上一级的会议纪要、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
4、企业投资项目招标应提供企业项目备案证、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如项目存在部分招标的情况还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其他建设工程类项目:
在办理进场时应提供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来源证明、财评报告(县级资金需具备)、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水利、林业等行业)
村集体集资类项目:
投资项目备案证、乡村两级需要提供乡镇会议记录及“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需说明招标事项和资金预算)、重大事项报告书/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
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类项目:
在办理进场时应提供政府采购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加盖公章)、中介委托手续(中介选取和委托代理协议)、进场填报手续(进场登记表和委托告知书、招标人进场承诺书);
(二)预约交易场地
招标人完成项目进场登记后,代理机构提交项目人员组成、纸质招标文件、场地预约单进行开标、评标场地的预约。
(三)受理交易申请
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交交易资料后,中心工作人员当日工作时间内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的,确认场地预约登记。
(四)变更交易场地或时间
招标人、代理机构因故退订场地或延期使用场地,应及时办理退订或变更。
(五)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项目批复文件建设规模、实际工程量、建设工程控制价、中标通知书中标范围的一致性,请办理业务时附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招标控制价(电子版,财政性资金需要市审批局备案);
第四条 有以下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情节严重的记不良行为公示。
(一)对预约场地成功后未按时使用且未取消场地预约,造成交易场地浪费的。
(二)所提交交易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相关制度规定的。
第五条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