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22日代理的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于2024年06月17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Ⅱ标段、IV标段、X标段)原信息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原因为:
我单位受沁水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的委托,对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于2024年06月13日在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2024年06月17日至06月20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收到质疑,于2024年06月20日暂停了Ⅱ标段、IV标段、X标段这三个标段招投标活动。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
在公示期间,收到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核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
在公示期间,收到晋胜建设有限公司对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核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晋胜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X标段):
在公示期间,收到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X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朝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核查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朝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西孝和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晋胜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西森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X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朝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现变更为: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序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扬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孝和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IV标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序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晋胜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森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沁水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X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序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山西云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4日止。同时,恢复本标段招投标活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水县水务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17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3568958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户
联系人:王永辉
联系方式:0351-5602377、133275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