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选取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 选取条件:
1.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销售主体应具备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或产生严重舆情的,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主体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商品编码、SN码等。
2.管理运营规范。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 申报资料:
1.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www.qinshui.gov.cn/zwgk_372/gsgg_50327/202502/t20250210_2098301.shtml
二、3C产品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选取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 选取条件:
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无不良记录,未纳入失信名单。
(二)申报资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 销售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6.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7. 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C产品企业信息参考登记表(附件4)。
附件下载地址:
http://xxgk.qinshui.gov.cn/xzf/qsgxj/fdzdgknr/zcwj_19/202504/t20250411_2128611.shtml
三、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主体选取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 选取条件:
1.销售主体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针对此次活动能够建立专项活动台账并及时存档。
2.销售主体能够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应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3.销售主体应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定风险防控方案。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销售主体应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提供佐证材料。
5.销售主体应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6.线上销售主体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家装产品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家装产品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7.2024年参加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如符合2025年活动规则,可以依实际情况延用,无需重新征集。
8.鼓励、支持市场或商管公司统一收银,集体组织推荐向所在县商务局报名,强化风险防控和服务消费者能力。
(二) 申报资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5.房租缴纳情况或房屋租赁合同(自有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近两年销售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7.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9.销售主体直营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3),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10.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2024年已参加的企业要按照最新品类重新登记备案表。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www.qinshui.gov.cn/zwgk_372/gsgg_50327/202503/t20250310_2111413.shtml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选取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 选取条件:
1.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产销关系稳定,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2.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5,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回收的旧车进入正规回收拆解渠道,不再次回流市场。
3.能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最终依据。
4.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将取消补贴资格,并函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报资料:
1.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4);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5);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附件6)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品牌授权承诺函或长期经销/代理协议;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7.本企业合作的回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与资质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回收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晋城市具有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的企业名单见附件7。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www.qinshui.gov.cn/zwgk_372/gsgg_50327/202502/t20250210_2098301.shtml
五、相关要求
已参与家电、3C产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无需再申报。申报销售主体按照要求向县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PDF 电子版),直营连锁经营销售企业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
联系电话:0356-7023526
沁水县商务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