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0)6号)的要求,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建设区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存量土地整合利用建设区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地点:位于沁水县嘉峰镇永安村、张山村。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所提出本次项目实施对公众、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对本次项目实施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的问题。征收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反应公共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三、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提出电子或书面意见。
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评估主体:沁水县能源局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山西鼎骞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13111146058
邮箱:974806858@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风险公众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0日内。
本公告是进行本次项目实施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本次项目实施事项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实施带来的影响,分析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实施信息,征集公众对本次项目实施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沁水县能源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