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每年9月18日为全省警报试鸣日。为使县城居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我县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县城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3分钟。请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县城居民和过往县城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