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晋城市2025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市农发〔2025〕8号)文件要求。
经项目组验收目前实施主体已全部完成施肥、收获、秸秆还田、播种、植保5个技术环节,现兑现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即:沁水县沁南嘉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土沃乡南阳村实施面积300亩补贴资金10.2万元(包括3万元培训费)。沁水县鸿运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郑村镇潘河村实施面积200亩补贴资金4.8万元。
经局党组同意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及时联系。电话:0356-3214822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4日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