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乡人民政府:
截至目前,收到贵单位关于请求拨付瑶沟村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所需资金的请示,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张村乡瑶沟村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奖补资金8.85万元。请你们按照《2024年沁水县关于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实施方案》(沁乡振办〔2024〕19号)文件要求,抓实项目后续管理,及时兑现庭院经济奖补资金。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