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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6 14:50:56 信息来源: 沁水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县高龄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具有沁水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年龄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申报程序

凡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本人或亲属持老年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退休老人需携带《离(退)休证》)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提前提交2026年1月至12月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报材料,确保到龄老年人当月享受高龄津贴,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请勿重复申报。

三、发放标准

80-89周岁:

低保老人1-11月每人136元,12月每人144元,非低保老人1-11月每人76元,12月每人84元;

90-99周岁:

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70元;非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3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四、发放时间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达到年龄条件的当月享受津贴。

五、停发时间

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去世或户籍迁出的,由家属向所在村(社区)提供死亡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并及时向所在乡镇报告,津贴于次月停止发放。

请大家相互转告,主动申报。

沁水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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