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部署,规范全县招投标市场秩序,破除违法违规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我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及处理流程,欢迎广大经营主体、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反映。
一、受理举报范围
受理事项: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的招标投标项目,包括房屋市政、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通信、农业、林业、能源、铁路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国有企业采购招标等项目,包括政府工程、PPP、供应链采购等。
受理内容: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其他相关问题。
其他违反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渠道信息
电话举报:0356-7026409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箱举报:qsxfgjzhg@163.com
来信地址:沁水县城西街99号,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5办公室。
邮件主题请标注“招标投标整治线索+举报主体/姓名/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1.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提供问题线索时请列明项目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问题线索,县发改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鼓励实名举报,县发改局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实名举报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对实名举报线索,将优先核查、重点督办。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对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线索征集长期有效,直至系统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特此公示
沁水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