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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加厚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03 11:19:01 信息来源: 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沁农字〔2024〕68号)文件要求,在全县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2400亩。2024年、2025年完成2070.44亩。剩余329.56亩2026年完成。根据《沁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厚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申报的通知》和乡镇申报情况,经党组会研究,2026年加厚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主体为沁水县青龙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2024年4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56-3214813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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