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沁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对县城第三水厂出厂水、管道末梢水进行了33项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标规定,详细数据附后。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
附件1: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1)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1)pdf
附件2: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2)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2)pdf
附件3: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3)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3)pdf
附件4: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4)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604004)pdf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