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2026年粮食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晋市农发〔2026〕4号)文件要求,补贴面积和购买设备经村委核实、公示,乡镇和县局共同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别对2家实施主体进行了验收情况如下:
沁水县顺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庙坡村整村实施项目面积800亩,补贴资金24万元,经验收实施主体购买了自动反冲洗叠片水肥一体机、发电机、水泵、主管、支管、滴灌管等,拟拨付项目进度款23万元。
种植大户张勇革在郑庄镇河头村承担项目面积200亩,补贴资金6万元,经验收购买了离心过滤器、移动式水肥一体机、发电机、变频器、水泵、主管、支管、滴灌管等,拟拨付项目进度款5万元。
经同意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及时联系。电话:0356-3214822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28日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