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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9 07:59:07 信息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


 沁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18日在沁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沁水县人民法院院长  续彩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2019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实现了新的发展进步,为推进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政治统领,在夯实队伍根基中提升司法形象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坚定初心使命;支部(小组)建在庭上,“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化,促进党建与业务、党建与队建融合发展。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夯实担当根基。搭建干警学习平台,全年分层分类培训干警200余人次。连续三年开展“九个一”大比武[1]活动,在实战实操中提升能力。搭建干警成长舞台,注重培树先进典型,适时进行岗位轮换,鼓励年轻法官主审大要案件等,在更广领域提升能力。全年13个集体40人次在各级各类比武、评选中获奖,获奖占比在全市基层法院最高,一论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入编《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集》,一论文《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全覆盖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成为全市唯一在环渤海法治论坛上的获奖论文。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队伍清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警示教育月”活动,坚持廉政教育、案件回访、任前谈话、节前警醒常态化,持续正风肃纪。全年开展综合督查2次,专项督查1次,案件回访31人次,组织中层以上集体谈话4次,新任职人员集中提醒谈话2次。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法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向上氛围。打造文化长廊、提炼沁法精神、编创歌曲《法徽闪耀映初心》,引导干警铭记初心使命。举办“喜迎国庆70周年”法院特色系列活动,奏响新时代法院奋斗号角。开展“走进•融入•共筑”家属开放日活动,筑牢家庭后盾。开展“我的工作我尽责”主题演讲、“我的工作我推动”团队述职,激励履职担当。组织开展文化建设大调研,我院《关于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论述》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工作经验在最高院《法院文化建设专刊》刊发推广。

二、立足主责主业,在促进公平正义中维护司法权威

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审判机关的神圣职责。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41件,审(执)结2606件,同比分别上升1.73%、3.09%,结案率98.67%,同比上升0.29个百分点。审判效率连续三年领跑全市,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执行工作十项重点指标得分位列全省第一。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犯罪,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35人,35人全部判处实刑,最高刑期10年6个月,对起诉时未收押的11人决定逮捕收押入监。全力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充分发挥财产刑对惩处黑恶犯罪的特殊作用,财产刑适用率100%,判处财产刑90.9万元。制定涉黑恶案件涉财产刑执行工作方案,成立执行工作专班,多地查找财产线索,确保“打财断血”。“惩”“治”并举延伸司法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2份,从建议规范、反馈跟踪到推进落实,形成严密工作机制,推动加强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加大宣传营造打击氛围。开展法律宣传、邀请旁听案件、编写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展现司法审判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氛围。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沁水建设。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51件,审结148件,判处罪犯244人,结案率98.01%。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76件,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人身安全。严惩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件,保障群众“钱袋子”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件,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黄赌毒犯罪11件,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坚决惩治贪腐犯罪,审结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

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推进和谐沁水建设。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472件,审结1454件,结案率98.78%。坚持“重和谐”,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三养”[2]、邻里纠纷等案件221件,其中调解、撤诉125件,调撤率56.56%,有效修复家庭、邻里关系。坚持“重保护”,审结涉企案件246件,解决争议标的额6000余万元。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审慎处置涉农纠纷58件,尤其是在涉农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案件中,注重能动司法,有效平衡个人与集体利益。坚持“重规范”,妥善审结涉金融借款、拆迁安置、建设工程纠纷371件,解决争议标的额8800余万元。加大调研力度,加强司法建议,规范行业行为。依法宣告沁水县常通公交有限公司破产,助力濒危企业完成破产清算,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切实打好执行攻坚战,推进诚信沁水建设。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018件,执结1004件,执结率98.62%。专项行动强震慑。全年开展执行专项行动6次,传唤1300余人,决定拘留53人,到位金额4100余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超出全省平均值13个百分点,打出了执行声威。多方联动严查控。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全年查封、冻结、扣划5300余次,发布“黑名单”“悬赏公告”16期160余人次,网络司法拍卖上线拍品20件次,成交6件,成交额77万元,溢价率23.63%。机制创新提效能。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行“繁简分流、事项集约、分段实施”管理和刑事涉财产刑“三同步一告知”[3]机制,建立“一案一账户”,实现对“人、案、事”实时、动态、智能、规范管理,确保了执行工作高效、执行行为规范。

三、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司法担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应先行。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具体举措》、《护航民营经济11条意见》等。针对涉企典型法律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正确防范规避经营风险。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党组成员带队入企、精准对接施策。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座谈交流、组织精干力量走出去开展法治讲座,不断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全年走访企业10余家,开展“三服务”活动21次,举办座谈交流、法治讲座等22次。

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犯罪,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开展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金融案件29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邀请人行沁水支行、银保监晋城分局沁水监管组以及全县各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同推动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康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审慎处理土地流转、占地补偿、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37件,为美丽沁水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落实驻村帮扶责任,配强帮扶队伍,做好光伏产业扶贫扶弱,帮助三户智力残疾贫困户彻底脱贫,同时通过“法治扶贫”与“产业扶贫”互融互促,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大力弘扬法治文明新风尚。妥善处理两起重大敏感的政府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决定案,依法审结可能存在模糊认识的刘某某寻衅滋事案、社会关注度高的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获刑案以及在我县具有重大影响的“亲水商舟”跳楼案等,让热点案件的审判成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和评价功能,引领社会法治新风尚。

四、践行为民初心,在满足群众需求中彰显司法情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为民举措,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待。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两个一站式”[4]建设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全年开展诉前调解173件,司法确认98件,律师参与矛盾化解28件,依托道交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化解113件,最大限度让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大力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更好发挥就近就便化解社会矛盾功能,派出法庭全年审结各类案件539件,调撤268件,受理咨询6000余人次。大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着眼线下“一门通服”,全面提升“6+N”[5]、繁简分流、调解速裁、一次性缴退费等多项服务。着眼线上一网通办”,有序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着眼互动一线通联”,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和法官交流开辟了全程录音、信息留痕、有据可查的规范化联系通道。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70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确权、侵权纠纷案件139件,强化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司法保护。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结180案,执行到位1978万元。建立追索劳动报酬、“三养”等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5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

加强法治宣教工作。坚持“法治宣教是暖人心的司法”理念,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抖音视频等进行普法宣传,全年编发微信微博560余条,抖音视频20余条,发布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涉农民事等法律规范指引和以案说法近百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15场次、巡回审判43件次,引导群众形成法治思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五、深化司法改革,在提升管理效能中激发司法活力

坚持以改革思维推进工作,以改革方法破解难题,坚定改革定力,强化改革举措,释放改革活力。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12个部门精简为5个内设机构。组建2个快审快执团队,5个专业精审团队和3个综合团队,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审理平均用时33天,低于全省平均值17.3天健全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激发队伍活力。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省试点法院,我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积极与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畅通法律援助途径、灵活法律援助形式。全年为93案114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推动司法品质提升。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98%。实行类案专审,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家事审判沁水模式,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要素式”判决书,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通过案件监督留痕、质量评查、审委会听证、院庭长监督等提升案件质量。一年来我院被发改案件31件,发改率4.26%,同比下降2.99个百分点,发改率这一逆向指标实现连续三年下降。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持续改进工作中提高司法公信

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爱”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重要工作专项报告,严格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专门规范,全年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座谈交流、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0余人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员”作用,健全陪审机制,全年参审案件368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通过“四大公开平台”,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全年2725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实现应上尽上,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信息公开率达100%,新浪网直播庭审1117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被晋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晋城市模范单位”称号,获评“全省法院财务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一名干警获选“中国女法官协会理事”,还涌现出“全市法院十大担当作为干警”“沁水县担当作为干部”“沁水县十大法治人物”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裴显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云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县委原光辉书记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得益于全院干警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在此我代表沁水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支持、关心、帮助法院发展的各位领导、代表委员、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的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着力解决。一是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党建与业务还需进一步融合,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增强。三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思路还不够开阔,在党委领导下融入社会治理、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还需提高。四是智慧法院建设需在更高层次、更宽视野中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还需进一步发力。五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法官断档现象值得重视,审判压力持续加大,司法保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县政府的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县法院总体的工作思路是: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和品牌建设,促进干警素能和司法效能提升,为建设绿色沁水、活力沁水、幸福沁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着力强化政治建院,在锤炼品格、严守纪律规矩上提升新境界。一要进一步强化科学理论学思践悟意识,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保持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二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按照党章党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让政治体检成为常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要进一步强化法院政治属性意识,要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将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切实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着力强化公正司法,在围绕大局、忠诚履职尽责上作出新贡献。一要深刻认识刑事审判功能,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要强力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坚决把黑恶势力打深打透,确保“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行业监管源头整治,确保“长效常治开好局起好步”。三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驱动发展等经济工作重大部署,聚焦能源革命、文化旅游、大县城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强化服务,精准对接,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着力强化民生工程,在服务人民、回应群众关切上展现新作为。一要加强诉讼服务集约化建设,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最大限度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整体效能。二要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总枢纽”作用,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三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医疗、养老、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食品安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民生案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平等参与权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着力强化改革创新,在规范管理、推进司法高效上迈出新步伐。一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推进“五四工作法”、审委会听证制度常态化贯彻落实,以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继续探索类案专审“1+N”模式[6],促进各团队收结案件均衡。探索设置员额法官A、B岗,解决类案专审出现的法官知识结构单一问题。三要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远程视频调解、跨域立案和“云上法庭”等信息化诉讼服务,构建智慧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在执行管理、网络查控、司法拍卖等环节发力,提升智慧执行水平。

着力强化使命担当,在提升素能、打造法院铁军上展示新形象。一要坚持铁血铸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创新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引导干警及时补强本领短板、更新知识体系。三要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干警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公正司法。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严”的主基调下,发挥好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履职保障,激励担当作为。

着力强化监督意识,在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上取得新进展。教育引导干警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爱”的理念,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并积极落实意见和建议。在不断接受监督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在不断接受监督中改进和提升。

各位代表,初心不改使命在肩,担当实干逐梦前行。新的一年,沁水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继续以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不畏艰难的雄心胆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拼搏、务实创新,在服务保障沁水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奋力谱写沁水法院新篇章!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九个一”大比武:为切实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我院连续三年开展党建工作创优大比武、办案能手大比武、精品裁判文书大比武、精品案例编报大比武、庭审直播大比武、优秀法官助理大比武、书记员大比武、司法警察大比武、优秀信息宣传和司法调研大比武等“九个一”大比武活动,此项活动也是落实省高院、市中院提出的“队伍素能和司法质效三年提升工程”的有力举措。

2.“三养”案件:即赡养、抚养、扶养等纠纷案件。此类案件是家事审判中的常见多发案件,关系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

3.三同步一告知:长期以来,刑事案件涉财产刑部分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服刑人员有告知法院服刑地点的义务,造成相关执行手续无法送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我院出台“三同步一告知”机制,即同步移送、同步立案、同步送达、书面告知义务。同步移送,是指刑事裁判生效后,综合审判团队在移送自由刑刑罚执行时,同步向立案部门移送涉财产刑执行。同步立案,是指立案部门在对移送的财产刑登记时,由立案和执行同步进行审查,立案部门受理后当日将案件移交执行部门。同步送达,是指执行部门在收到执行案件后,立即制作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并移送综合审判团队,由审判部门将自由刑刑罚执行手续与财产刑执行手续同步送达。一告知,是指在送达执行手续的同时,书面告知被执行人如服刑地变动或送达地址变动时,应书面向法院报告;积极履行罚金有利减刑等内容。

4.两个一站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目标和要求。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日发布实施《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5.“6+N”:为高效、平和解决矛盾纠纷,同时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资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在全市法院一体推行诉调对接“6+N”纠纷解决新模式。诉调对接“6+N”是在诉前调解“六步法”的基础上,通过N种方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六步法”是指来有登记、走带介绍、过程指导、结果回复、经费保障、一案一卷。N种诉调对接方式包括:诉前经各方当事人的同意进行诉前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对诉前调解协议效力进行司法确认;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对无争议事实和无争议调解方案的记载等。

6.类案专审“1+N”模式: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涌入法院,造成法院审判压力日益加大,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为缓解这一现状,我院于2018年开始实行类案专审,由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一类型案件,从而达到提高审判效率、统一裁判尺度的目的。与此同时,类案专审可能出现法官知识结构单一问题,基于此,我院提出“1+N”模式,“1”为团队主要负责审理的类案,N为随机调配案件,旨在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法官,更好地适应审判实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