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军所作的《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县委“抓牢‘两件大事’,做好‘四篇文章’,建设美丽富裕新沁水”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沁水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