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沁水经开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7名,均为全额事业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二)热爱经开区事业,吃苦耐劳,懂经济、敢担当、肯奉献;
(三)综合素质较高,有胜任岗位的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技能条件;
(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条件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3.存在任职回避或不宜调入情形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或委托他人等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煤层气产业服务中心613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
4.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由本人携带已填好的《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相关证明(含现所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年限,日常表现情况)及岗位要求相关事项的印证资料,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4张。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时进行笔试;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达3:1时,直接组织面试。
(三)综合能力测试。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计分方法
(1)笔试。笔试科目采取百分制计分,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开区相关政策、经济工作等。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能力等,重点测评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时,先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若再次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政治面貌、学历高低、考核优秀多少、岗位工作经历排序。
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达3:1计分方法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能力等,重点测评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2)成绩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若再次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政治面貌、学历高低、考核优秀多少、岗位工作经历排序。
(四)考察。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环节成立考察组,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沁水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聘用。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工作由沁水经开区管委会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未尽事宜由沁水经开区管委会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6-3216685
监督电话:0356-321667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附件:
1.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岗位目录
附件1: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岗位目录.docx
2.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