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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十一月县城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7 10:02:29 信息来源: 沁水县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沁水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对县城第三水厂出厂水、管道末梢水进行了31项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标规定,详细数据附后。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

附: 1.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1)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1).pdf   

   2.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2)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2).pdf

   3.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3)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3).pdf

   4.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4)

沁水县科源水质检测检验机构中心检测报告(ZJ2511004).pdf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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